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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启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油烟专项整治


来源:壹指蓝      发布时间:2021-10-09


从即日起,锦州市水、大气质量提升及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范围包括城市禁燃区、县城建成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对相关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污染开展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定期维护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严禁超标准排放油烟,严禁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严禁无净化设施进行生产运行。如违反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工作专班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了《关于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专项整治的通告》。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工作部署,要求各分局摸清工作底数,排查建立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清单。强化源头治理,督导有关单位按期治理整改,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同时要加强调度考评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按计划推进。

  关于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锦州大气环境质量,切实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市政府决定从2021年10月10日起,对城市禁燃区、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污染开展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同时油烟净化设施须定期维护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

  严禁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严禁在生产工作期间擅自停运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运行净化设施,严禁无净化设施进行生产运行。如违反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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