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泉州市区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最高罚50000元
对未安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场所,经责令改正后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处以5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4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对未安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场所,经责令改正后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处以5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4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9月14日上午,在油烟噪音治理宣传活动现场,武昌区一家餐馆的商户代表现身说法,“感谢城管那一张整改通知书,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玉兰街、石楠路沿街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有无安装、设施使用情况及定期清洗保洁台账等事宜。检查中,工作人员深入各个餐饮店后厨,查看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要求餐饮店业主按时检修油烟净化器并定期保洁清洗,倡导共同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为全面落实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工作,进一步落实网格巡查监管责任,构建责任全覆盖体系,殷都区城管执法局坚持日巡查、月抽查的检查制度,多措并举进行餐饮油烟管控。
日前,集安市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案件,有群众反映在集安市迎宾路宾馆家属楼1号楼下的女儿国饭店存在环境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接件后,集安市工作协调组迅速分析研判,确定责任部门。
从北京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第五轮市级“点穴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今天(9月13日)启动,未来5天,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将在11个街乡镇展开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城区餐饮油烟监管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现场勘查,摸排信息;现场取证,拍照记录;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整理资料,及时回复;回头总结,提升效能”的“五步走”工作流程,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会理城市管理局在对城区餐馆进行复检时接市民举报,东关东路某餐馆存在油烟直排、油污污染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餐馆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餐馆确有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造成油烟未净化直排高空污染环境问题。
日前,记者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解放街万岁里公寓一楼某油烟扰民的烧烤店在接到行政处罚后依然拒不整改,已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执行,查封店内产生油烟的设备。
9月7日,雷州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反映西湖大道隆景小区西湖冰花吧夜间油烟污染问题。接件后,雷州市领导高度重视,依法依规调查和处理,还附近居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