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区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对马兰拉面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兰拉面)北京裕中西里分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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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5月10日,北京西城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裕中西里34号楼层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油烟净化器电源为关闭状态,导致油烟净化设施未开启,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以7000元罚款。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饮食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应当设置油烟、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天眼查显示,马兰拉面法定代表人为杨雪松,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马兰拉面官网显示,马兰拉面成立于1996年,截止2008年底,在全国建立连锁店近400家。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今年3月份,马兰拉面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