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卫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有序、优美、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结合实际,以案释法,回应群众期盼。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油烟污染、噪音扰民成为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近日,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接到一群众投诉,称“自家楼前商户油烟机存在油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接到投诉后,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长城东街某小区周边开展调查处理。
经查,该投诉群众住在临街位置,楼下的餐饮门店油烟机正对小区住户窗户,营业时油烟机油烟、噪音污染严重。因该商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卫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讲和批评教育后,责任人立即作出了整改,拆除油烟筒,增加降噪设施,并承诺在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合法有序经营。看到处理结果,投诉人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连连称赞执法人员办事效率高,效果好,执法有温度有力度。
以上对油烟、噪声污染行为的查处,仅是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将继续秉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理念,严格落实《中卫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和实实在在的行动让其切实发挥作用,实现环境整治行动常态化,形成长效、有序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中卫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来源: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