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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区2家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不合格被责令停业整改


来源:壹指蓝      发布时间:2022-01-05


近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大气污染防范督导组对市区秋冬防餐饮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督导,发现2家餐饮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事实,盐湖区市场监管局接到通知后,立即派专人现场检查,严格落实整改。现对以下两家餐饮单位予以曝光:

一、 位于姚孟街道樊村的特大饺子家常菜馆其营业执照标识名称为运城市盐湖区姚孟任记饺子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140802M2LCQTP3A。经检查,该店存在油烟净化设施未按要求进行清洗,灶台油污较重,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二、位于大渠街道西留村的炒菜特色面食,经检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直排现象,执法人员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查封,等到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后方可继续经营。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按照《运城市餐饮油烟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的通告》文件精神,所有餐饮单位必须安装带有一键联动点火装置的油烟净化设施;经过处理的油烟必须接入专用烟道,厨房内无其他散排口,专用烟道无跑冒滴漏现象;油烟浓度不超过0.1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不超过10.0毫克/立方米;油烟净化器设施必须加装活性炭吸附、紫外线光解除异味装置;油烟净化设施每两周必须清洗维护一次,并建立清洗维护台帐;禁止使用煤炭及其制品、木炭等高污染燃料;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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