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治理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日前,成都制定出台了《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提供餐饮服务、在禁止时段和区域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依法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执法查处工作。
为认真落实《办法》,区综合执法局加大执法力度,以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人盯源”工作机制为基础,集中开展专项执法和常态巡查监管,依法查处餐饮油烟超标排放和禁止区域内的露天烧烤行为,及时发现、制止、解决油烟扰民问题,不断提升餐饮油烟综合治理水平。
源头管控、部门联动 推动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改到位
“油烟净化器不仅要安装到位,还要确保运转正常,建立日常清洗记录和台账!”郫筒街道南兴巷内,一排排餐饮小店是附近居民最爱光顾的地方。店内,区综合执法局的执法队员正对商家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今年以来,像这样的巡查在区综合执法局已是常态,据悉,截至日前该局已巡查餐饮商家1840余家(次),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3份,处理油烟污染投诉150余起。
“扎实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首先要从源头严防。为此,我局制定了《郫都区餐饮油烟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尊重历史、分类治理、杜绝新增、逐次减量’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经前期摸排,全区有餐饮单位3180家,其中无油烟排放的694家,存在排放油烟的2486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876家。”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王永宏介绍道。
除了摸清底数从源头严防,区综合执法局还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郫都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违法行为查处专项行动,形成治理合力。在油烟净化器安装、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审批信息抄告、行政处罚决定反馈的信息共享机制,坚决整治餐饮服务业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噪音扰民、露天烧烤等问题。
严格执法、精准施策 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
“老板,你油烟净化器安装了咋不开起喃?油烟扰民了晓得不。”近日,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和顺二巷时,发现某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执法人员当即向商家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对于这类违法行为,我们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安排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并随机回访,如果商家屡查屡犯、拒不整改,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王永宏表示,“针对876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单位,我们已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要求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和定期清洗,实现油烟达标排放,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自7月以来,共巡查餐饮商家800余家(次),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份,处理油烟污染投诉40余起。”
同时,针对各餐饮单位实际情况,区综合执法局实施了“分类治理”。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在法律禁止区域开设餐饮店产生油烟污染的,责令经营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使油烟达标排放,经仍无法达标排放油烟的,责令限期调整经营业态;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法律禁止区域开设餐饮服务项目产生油烟污染的,将该经营单位的违法事实抄告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责令经营者限期改变业态,规范经营,逾期未整改的,移交区综合执法局查处;对重点管控区域大中型餐饮企业配置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情况进行梳理排查,现已排查出犀浦街道大中型餐饮企业共25家,其中18家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7家未安装,红光街道大中型餐饮企业共70家,其中65家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5家未安装。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局将督促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进行整改,推进其它重点管控区域大中型餐饮企业有序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组织完成后将做为标杆企业在全区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