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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信丰县一美食店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被处罚 6000元


来源:壹指蓝      发布时间:2021-08-18


信丰县嘉定镇胜利路一美食店,油烟废气乱排放,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近期,信丰县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据现场勘查取证(照片)并填写了现场勘查笔录发现,该店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设置排污管道不合理、不规范,该店违反了《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并对店主古某萍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填写了调查询问笔录。

油烟噪音治理中队根据现场调查取证认为该店从事餐饮业,因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设施,油烟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给居民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给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经案件讨论决定,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鉴于该店店主古某萍主动承认了违法事实,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执法并限期内整改到位,依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73条“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千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依法对该美食店处陆仟元(¥6000元)罚款。(信丰县城市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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